轉載蔡子強﹕Filibuster——議會拉布戰

April 30, 2009 at 4:09 pm (Uncategorized) (, , , , , , , , , , , , , )

(轉載自:http://www.mingpaonews.com/20090430/fac1.htm)

(民建聯等的反民主、反人權政黨,一方面說香港的議會管理應效法先進民主國家,卻又不在民主效法先進民主國家,試問一個在明知必敗情況下,連拖長發言時間都不許的立法會如何可以捍衛市民的人權、民主、自由?)

【明報專訊】上個禮拜三,立法會辯論和表決財政預算,結果共花掉了近14小時來辯論預算案。會議之所以如此冗長,並不完全因為辯論激烈、觀點精闢,而是牽涉一場巧妙的政治角力,泛民希望透過「拉布戰術」來改寫預算案的得票結果。

事緣雖然今年預算案不愁不夠票通過,但為了讓它不至於成為回歸以來贊成票最少的一份(2003年梁錦松百稅齊加的那份有33票),政府絞盡腦汁,全力箍票,連因為腰傷而要留院醫治的李鳳英,也要被請出山,手持拐杖出席投票。但千算萬算,卻算漏了禮拜四,有7位親建制議員,早上會隨同唐英年訪問廣州,因此,如果辯論能夠拖延至翌日,政府的鐵票便可能會流失,平添變數。於是,泛民便展開「拉布戰術」,慢條斯理,長篇大論的發言,一旦拖延至凌晨休會,翌日才復會繼續,那麼策略便會得逞。

但建制派議員豈會如此就範,提出即使通宵,也要堅持繼續開會並表決,堅拒留待翌日續會,而主席曾鈺成亦作出繼續開會的裁決,令泛民功敗垂成。最後,預算案在凌晨1時獲表決通過,政府箍到34張贊成票,讓它不至於淪為回歸以來支持票最少的一份預算案。

這場議會攻防,令我想起美國參議員常用的一套議會攻略——filibuster,即是以冗長的演說來阻撓議案表決通過。

Filibuster原先是荷蘭語,指的是16世紀活躍在加勒比海的英、法海盜,他們劫持船舶以獲取贖金。今天換了成政治術語,相信是以此引伸為挾持議會之意,當然如今挾持靠的不是海盜之刀劍槍炮,而是冗長的演說,來妨礙議會運作。

美國參議院規定議員可以沒有時限的發言(眾議院並不容類似情出現),除非議會中五分之三的票數通過要其「收口」(cloture)。當議會中的少數派,發現手中沒有足夠票數去否決一條他們反對的法案通過時,其中一種對策,就是長篇大論,喋喋不休,用以阻撓表決。這不是完全消極之舉,除了換取時間與當局再行談判之外,也希望引起公眾注意議員反對的因由。

史上最長filibuster趣談

Filibuster的最長氣紀錄,由一位南卡羅萊納州參議員Strom Thurmond在1957年所創,在反對《Civil Rights Act 1957》時,創下了連續演說24小時18分鐘,打破另一位俄勒岡州參議員Wayne Morse在1953年所創22小時26分鐘的紀錄,當時後者想阻撓的是一個有關石油的立法。Thurmond這個長氣袋果然老當益壯,他到了100歲才卸任,成了美國史上做到最老的參議員。

當時,Thurmond有備而戰,不單帶備了潤喉糖以及麥芽奶片作為彈藥,更誇張的是,據《Newsweek》雜誌(2003年11月24日)的一篇文章〈Filibuster: Not Like It Used To Be〉所披露,原來他事前的準備工夫還包括,特地走去一間蒸氣房「脫水」,好讓之後自己飲水亦不用為如廁而煩惱,一名助手亦特別在旁為他準備了一個桶,以防萬一(什麼用處?心照不宣好了)。雖然Thurmond支持的是種族隔離之做法,但為了拖延時間,他說來信口雌黃,由朗讀每個州的選舉法開始,再到《美國獨立宣言》、《美國憲法》、《人權法》,以至華盛頓總統的告別演說等,天花亂墜,據說甚至連他祖母的餅乾收據都提到。最後他的助手因擔心其身體健康狀 而促使他退下火線。

其實Thurmond也不算獨一無二,為了拖延時間,議員將聖經、美國憲法等朗讀出來的,大有人在。早於1930年代便有另一位路易斯安那州參議員Huey Long,他不單朗讀莎士比亞名著,甚至連烹調蝦、蠔、菜汁的食譜,都是他的拿手好戲。比起Thurmond,Long就正義得多,要阻撓通過的,大都是對窮苦百姓不利的法案。他更在1935年創下當時的紀錄15小時30分鐘。

類似以冗長演說來阻撓議案表決通過的議會行徑,在其他國家一樣有之,雖然不至於像美國的縱容或規管鬆散。在英國叫「talk out a bill」,在日本叫「cow-waddle」,在加拿大更盛行於各級議會當中。

預算案一役之後,愛國報章對泛民的議會拉布戰術口誅筆伐,亦有建制派議員表示,擬在議事規則委員會中提出,研究是否可以在二讀及三讀之間的委員會審議階段,加入辯論限制,如縮短發言時間或者限制每名議員的發言次數等,並獲愛國報章吶喊助威。

現時在法案二讀及三讀階段,議員皆可發言一次,限時15分鐘,無人可對此有異議,但在兩讀之間的委員會審議階段,負責審議所有法案修訂,雖然發言時限也是15分鐘,但議員卻可無限次發言,這便是建制派議員和愛國報章要針對的地方。

不用大驚小怪

說是沒有發言次數限制,但不代表議員可以言不及義,離題萬丈,又或者重重複複。我們不是美國,英式議會傳統是不容發言離題的,我們的議員是不容有理無理,拿起本《通勝》、《三國演義》來「鬥唞」的。比起前述的Thurmond和Long,泛民議員其實很守規矩。本地的立法會主席,都會溫馨提示重複,又或者索性判決「out of scope」,所以議員根本不是「無王管」的。

所以建制派議員和愛國報章,今回反應又是否過敏,太過大驚小怪呢﹖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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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李鵬飛﹕我們需要向北京說不的特首

April 30, 2009 at 3:59 pm (Uncategorized) (, , , , , , , , , )

(轉載自: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90430/fab1.htm)
(中共的死症,是各部門權責不清,早晚都在爭寵,中共連中聯辨都管不了,如何相信它可以管理整個中國,香港明明可以管好自己,卻偏要由不懂管的人去管,還要爭權,香港還可以接受這樣的統治嗎?)

【明報專訊】中聯辦研究部長曹二寶在中央黨校的刊物上撰文,說香港有兩支管治隊伍,一支是香港建制隊伍,一支中央幹部組成的隊伍。曹二寶的講法,已經是扭曲了鄧小平當初收回香港的原來構思。如果是中聯辦自己的意思,那就是想奪權,將以往桌子下做的東西放上桌面;更甚的是,中央黨校是習近平管的,如果這篇文章是政治局或政治局常委習近平的意思,那麼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已經玩完。

什麼是兩支管治隊伍?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是有兩支管治隊伍的。中聯辦行文的用心,就是想奪權,將以前在桌下做的影響選舉、安排選舉、影響行政會議成員委任等等,全放在桌面上做。如果真的是兩支管治隊伍,到時有事誰還會去找曾蔭權?曾蔭權政府就會變成傀儡政府、偽政府。

這些事情都不是憑空臆測的,過去的事例比比皆是。就如新行政會議成員的委任,我自己親自觀察到劉皇發的委任,是中聯辦的意思,是政治交易,是政治酬庸。但是,曾蔭權想找盛智文入行會,叫他放棄加拿大護照,但上面一句「為什麼找個外國人」,便不行了,曾蔭權沒有據理力爭,證明他不是話事的人。明明特首委任行會成員是內部事務,他不能夠話事,便真的是桌下形成第二支管治隊伍,現在曹二寶的意思,就是要拿上桌面去奪權。

說到底,有兩支管治隊伍,就是因為曾蔭權無能,在立法會又沒有票,中央不放心曾蔭權的管治,曾蔭權也不敢去據理力爭。你見到曹二寶文章一出,中央沒有人出來澄清,中聯辦沒有人出來澄清,港府都是支吾以對,可想而知現在情形壞到哪個地步。

第一二任特首 已成傀儡政府

還有一點,李柱銘看了文章,擔心共產黨治港,我就認為,只要對方公開自己黨員身分,而又是由市民選出來的,他是共產黨員,又有什麼問題?我到現在都不明白,為什麼在香港的共產黨員,要遮遮掩掩做地下黨員。

曾蔭權還只剩下3年多任期,我更關心的是2012年的特首人選。第一二任的特首已經成為了傀儡政府,香港人所需要的第三任特首,最基本的條件,必定要是一個能夠向北京說不,會據理力爭的特首。

敢向北京說不的特首,絕不是搞對抗,也不會是一個只為民望搶風頭的特首。這樣的特首,才是真正體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架構,不會違反鄧小平收回香港的想法。

即將來到的第三屆特首選舉,我做節目時一定會逐個問他們,你是否共產黨員,你又能否向北京說不,據理力爭。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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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林忌:請陳一諤不要侮辱國父孫中山

April 30, 2009 at 3:07 pm (hong kong, Politic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中聯辦以至陳一諤的支持者,在面對港大生出來罷免的情況之下,他們又用憲法作為護身符,說公投不合法,是違憲的。

為甚麼今日有這麼多的人反感?為甚麼有這麼多人希望你下台,你以甚麼口號來參選呢?到今日你的博客用甚麼來作你的口號??

甚麼叫做「天下為公」?甚麼叫做國父孫中山的精神?當年孫中山建立民國,出任臨時大總統,即使如果有直選,孫中山必然繼續當大總統無疑,但為了避免南北分裂,避免國家陷入全國混戰,孫中山選擇了甚麼?

孫中山選擇了退下來--在舉國最高的權力面前,孫中山選擇「天下為公」,他選擇退下來--孫中山可不會放棄道德層面,放棄蒼生的層面,去討論:「這樣的選擇合不合乎憲法呢?」

相 比之下,港大的學生會會長一職,只不過一個學生的義務職位,既沒有受薪,在人身的路上亦只不過是過眼雲煙不起眼的一個角色,為甚麼要戀棧不去?為甚麼?為 甚麼陳一諤要堅持繼續做這個不得人心的職位?當民意已經清楚表達了的時候,陳一諤你為了甚麼,仍要戀棧不去呢?身不由己嗎?被控制你的背後組織所阻止嗎?

當 你自己口口聲聲討論六四的合理性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繼續做會長的合理性?你自己就要檢討六四的是非對錯的時候,正正就是你沒有檢討過你自己的情況, 就是六四慘案的終極原因--當年的鄧小平、楊尚昆、李鵬等人,就是和今日的你一樣,為了你手中不捨的權力,為了個人的名利、權力與地位,戀棧不去--就是 做不出一個辭職的決定,而誤盡天下蒼生!六四,就是因為領導人不捨手中的權力而發生的!這就是你一直迴避的問題!為甚麼個人的權力,比起其他的一切更重 要?為甚麼談到權力,天下為公就變成了天下為私?

孫中山就是古今中外歷史上,少數願意放棄最高權力的人;當你打著「天下為公」的旗號那一刻開始,國父就在看!當國父可以視權力如糞土的時候,你還有臉再斤斤計較公投合不合憲嗎?不合憲,又要投多幾多次,被罷免幾多次,你才願意下台呢?

但願,你不會選擇一條成為永遠校恥的一條小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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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鎮壓在前自發抗暴在後受盡折磨 104名六四囚犯名單曝光 (蘋果日報 2009年4月30日)

April 30, 2009 at 2:26 pm (Communist China, Politics) (, , , , , , , , , , , , , , , , , )

(依性文化學會關啟文在回應2.15遊行及明光社派發傳單中的雙重標準論,現在這群說粗口及不道德不愛國不單只是想一想怎反抗來鎮壓的解放軍,而且更動口動手,用「言語暴力」及「無政府主義/烏扥邦主義者霸權」去打傷執行公職、曾經為反抗日軍入侵前仆後繼的政府人員,當然是罪有應得!)

【本報訊】六四事件發生20周年來臨之際,一份當年被當

局以「平暴」名義拘捕判刑的名單近日曝光。名單詳列被關在北京市第二監獄的104名六四囚犯資料,他們大部份罪名為「搶劫」、「放火」等,刑期由3年半到「死刑緩期」不等,其中被判處「死緩」及「無期」者高達兩成。當年學運領袖浦志強指,這些所謂的「暴徒」當年大多是普通市民,他們以熱血支援了89民運,因此蒙受獄,出獄後更窮困潦倒,「忘記他們,就是忘記六四」。中國組
這份據稱是有心人士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從北京市第二監獄的辦公室牆上揭下來的「六四暴徒」名單,近日在互聯網上流傳。名單詳細記載104名囚犯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年月、案情、刑期、身份、家庭情況等。104人中絕大部份人的罪名是「搶劫」、「放火」,也有「搶奪槍枝彈藥」或「持械聚眾叛亂」、「流氓」等罪,刑期最輕是3年半,大部份是10至15年,其中有9人被判死緩(後改無期),17人被判無期徒刑,即約兩成人被判囚終身。

值得注意的是,這104人當中絕大部份是工人或農民,年齡最小17歲,最大已年近60,學歷絕大部份是小學或初中。據放出該份名單、網名「莫默」的網民表示,20年過去,這些人中大部份已經出獄,但他們已是被社會遺忘的一群。他們出獄後,不但要背「六四暴徒」的政治罪名,更要承受經濟窘困的壓力,大部份生活艱難,窮困潦倒。

部份人立即處死
迄今為止,當局從沒公佈過全國有多少人因六四事件被拘捕判刑。六四親歷者、北京政法大學前教師吳仁華的著作《1989天安門血腥清場內幕》披露,根據當時中共官方媒體報道,各地至少有22人因參與六四在審判後被「立即執行」死刑,另有數以百計的人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10年以上長期徒刑。89民運學生領袖、時為北京政法大學研究生、現為內地著名維權律師的浦志強接受本報採訪時指,這是一個不應該被忘卻的群體,因為他們的罪過,很可能只不過是為阻攔戒嚴,情急之下扔了幾塊石頭、燒了個把軍車、搶到過若干武器。「我們都很清楚,在那場事件中,他們的行為可能僅僅是正常人的條件反射,根本不應算犯罪,但不幸的是,他們卻落得如此下場!」浦志強表示,正是這些被當局稱為「暴徒」的普通市民,在大學生遊行時,用單車擋軍警,給學生讓路;用三輪車拉累得走不動路的學生;學生餓時送來汽水、可樂和大餅,口中還喊「大學生萬歲」;學生們絕食靜坐,他們支好帳篷為學生遮陽擋雨;在兵臨城下危急時,他們擋住軍車和軍人,勸阻不明真相的士兵;大屠殺開始後,義憤的他們用棍棒、石塊抵抗坦克和衝鋒槍傾瀉的彈雨。前日由海外民運人士在美國聯合發出的《六四事件民間白皮書》,以大量事實指出,六四是當局的「暴力鎮壓在前,民眾自發抗暴在後。」

被當作社會渣滓
「當時,他們把我們當成兄弟姊妹,但20年來,我們竟把他們忘了!」浦志強指,20年來,這些人及他們的家屬,沒有得到任何救助或祭奠,「或許在人們心目中,他們差不多等同普通刑事犯,永遠只能被當作社會渣滓。」浦志強說:「我要說的是,對這個群體,如果不撫平他們心中的創傷,社會就不能建立和諧;不傾聽他們心中的苦難,良知將永遠難以心安。讓所有獄得以昭雪。讓不該被遺忘的角落灑滿記憶陽光。讓我們記住,忘記他們,就等於忘記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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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方潤4月29日網誌

April 30, 2009 at 2:10 pm (hong kon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轉載自:http://fongyun.xanga.com/700078037/-/)

豬流感流行。要知道豬流感本來就較禽流感更容易傳染人類,比九七年禽流感更有可能變成大流行。
一旦變成大流行,就算我們已有現代化的防疫體系和藥物,一番腥風血雨和生離死別總是難免。唯有希望新病毒不會太毒。

使徒終於來了。

(殘酷天使的命題)

歌詞﹕「……殘酷天使的命題,悲劇接著就要開始。請你緊抱你生命的形體,就在這夢境覺醒之時!……」

—————-

另一堆連使徒也稱不上的人,就自認聖徒。拿著死光槍就當自己在散發光芒。

序言書室開了那麼久都沒上過去,今次為了陳士齊博士論明光社上去了。
「明光社」的號召力(或者引人反感的能力)的確十分強,我到步時已經遲了幾分鐘,隨後陸續有人進來。最後應該有四五十人左右,擠滿小小的房間。

這裡抄了少許筆記給未能出席的看倌。由於逐點抄錄,如有錯漏,請陳博士原諒。

「宗教右派」的五大問題
1. 權力腐敗
2. 利益僵化、頑固化 (no faith)
3. 思想陷入困局
4. 衛道者變成道德終結者 (no love)
5. 對文明的反動 (no hope)

背景﹕基督徒學運是回應五六十年代的左派學運而興起,旨在兼顧傳道和社會關懷。

1. 人類社會從來不是亡於色情,而是亡於權力的腐敗。

—基督教的最大權力在於對學生的 mass conversion。(香港有過半數學校是教會學校)

—天主教有中央的「教宗」(方按﹕所以有聚焦點維繫教徒),不需要恆常積極動員以維持教會運作。

—宗教應該安頓家庭和社會,但(基督)宗教先前依附於殖民地建制,於是面對回歸就要主動尋求政治支持(約1996年),於是向政府投誠。
1998年基督教選委出現「欽選」現象,某些教會領袖的私下協商被記者繆熾宏揭破。(以致甚至有教牧在教會內聲稱要把他「打靶」)

—到2005年,以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為標誌,明光社勢力開始成熟。
在基督教圈子,只要有人領了頭佔了前台,其餘的人便會就範跟隨。基督教雖然沒有教皇,但不同的圈子就造就很多「小教皇」。
自從反《性傾向歧視條例》後,教會初嘗權力滋味,就對群眾運動上癮。但因為手法差劣,引起外界注意和反彈。

—另一方面,對於基督教的投誠,政府亦有教徒裡應外合(如林D9)。
這種教會和政府和權力網絡化,引起教外人的反感﹔這種常常自稱受迫害,作為迫害人的藉口,亦終會引來迫害。是愚蠢至極。
教會和政府的表現,顯現出一種「獨裁者的無能」,因為欠合法性、認受性而欠缺自信,於是色厲內荏。(中共也是一樣,因為外強中乾,隨時可能像蘇聯一樣突然崩潰。)

—美國的政教權力網絡化,自列根起,至小布殊為止。但在香港才剛剛開始。

2. 基督教本身,其不需要社會環境。(方按﹕應是說宗教不需要依靠政經條件)

—雅各書悲劇﹕教徒只需敬虔和知足,服侍孤兒寡婦,不需依附世俗。
可是香港的教徒卻以為現實生活等於利益(舉例﹕教師、醫護原為服侍人而來,卻變成一份工作,成為既得利益者),於是為維持利益,甘願與當權者同流合污。

—回歸前的「殖民地基督教公民社會」薰陶程度﹕殖民地>基督教>公民社會

3. 西方基督教文明,自從文藝復興、科學起飛後,便進入範式轉移。歐洲的教徒較講究科學,願意用重新的角度看上帝。

—香港人卻是「消費人」,不是「科學人」,教會亦同。(不單不是科學人,而且還要不懂裝懂,「挪亞方舟」事件便是一例。)
這是中國人接受西方文明的樽頸,這樣的宗教是 not viable 的。

—時至今日,聖經應該以文化詮釋來理解。可是有很多教徒與一些攻擊聖經的人相比,他們其實對聖經更無知。

—這不單是基督教,亦是普世各「宗教右派」面臨的困局。

4. 由於被權力腐化,宗教右派變得「義和團化」(暴民化)、「中產階級化」(與西方的中產階級不同,香港的特別自私,屬於馬克思所說的「骯髒蛙」、小布爾喬亞一類)、鄉愿化。
雖然是宗教盲毛,卻無知而驕狂。這種夜郎自大是出於自我封閉的心態(有如北韓和文革時期的中國,沒見過世面,卻因為宣傳而以為人家比他們慘,這種謠言是unsubstainable的)。

—儒家的道德是層級式的(方按﹕即「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香港的教會亦變成這樣。但基督教的道德本來是無分階級一視同仁的。

—連原本的「基督」也被軟化、漂白了(有很多人只認識宣傳中的耶穌,不知道真實中的耶穌可以很激進)。這是對基督的大反叛,為了避免釋經難題,連教牧也變成講保羅多於耶穌(保羅較容易講),使命變得顛倒。

—在基督教學運的年代,儒家的關社精神和基督教的關社精神,原有望可以融合,現在關社卻被邊緣化了。

5. 「文明」其實與基督教相符合,就算「同志平權」亦如是。
以為同性戀是「罪」的人,往往是因為對「罪」的認識不清。神學上「罪」有兩種含義,一是故意害人,一是任人受害而袖手旁觀。以此看來,兩人自願的同性戀既無故意害人,亦無人受害,不應算是「罪」。

—教會由傳福音,變成建立教牧的王國。

延伸閱讀﹕陳士齊的香港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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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he ordeal of e-book to the nature of HKSAR governance

April 30, 2009 at 10:07 am (Uncategorized) (, , , , , , , , , , , , )

I had recently writing too much on Christian right, to the point that I almost forgot that I was once a FOSS activist, which I only criticize HKSAR for its colonial complex and entanglement of business interest and politics. Now there is yet another case to demonstrate the validity of my claim of ‘crony’ capitalism practice by HKSAR: Originally the e-book scheme proposed could reduce the cost of textbooks for many lower class parents, while stimulate the growth of creative industry: Programming and create a local ecosystem of knowledge workers and layperson expertise. However, in the name of free market and fairness in procurement, it devolve to the point where it is not longer affordable by not just lower class, but the lower end of middle class. What is happening?
Because once and again, HKSAR always has a heart for Big Business monopoly just like itself being a political hegemony. So the operating system of choice to run this scheme has switch from stable and free Linux which is free to modify and improve to Microsoft Windows system which has hundreds of software patent. Once HKSAR has chosen the stupid roa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its local software development industry, those who can participate switch from tens of thousand of Netizen who barely made their ends meet to hundreds of certified Microsoft expert. And inevitably, the rich and knowledgeable only become richer and more knowledgeable; the poor and needy of knowledge in Age of Internet only become more deprave in terms of knowledge and money. Why?
In order to become a certified Microsogy expert like MCSE, one would have to be able to afford more than just a broadband Internet connection, but a computer with all latest and best hardware certified by Microsoft to be comparable, on top of the expansive but not so stable Windows-XP, plus a few suits of softwares like Visual Basic Studio along with Anti-Virus softwares. Beside, you can’t cooperate with your friends using this software since it is against the user license agreement that you can’t disagree. Then you got to pass MCSE and the like only to discover that the final decision whether developing such a software is feasible depends on:
A. Would you like your knowledge to be copyrighted(monopolize) by Microsoft(which is how they license the so-called ‘Wikipedia of music’)?
B. Would such a software hurt Microsoft’s future business plan?
So much investment in Microsoft that would made anyone become a partner in business interest of Microsoft.

In comparison, when this software is develop locally using Free and Open Source operating systems like FreeBSD/Linux. The cost is mostly to maintain your Internet connection and your computer working. Since Linux/FreeBSD doesn’t require the latest and best hardware certified by a convicted Big monopoly, nor you need a license agreement with Microsoft to utilize the patented software technologies of Microsoft. Most of your resource needed to develop e-book is freely available in the Linux/FreeBSD community of on the Internet. Plus you can use FOSS software to collaborate with your friends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legally and without cost. Certainly you don’t need any ‘approval’ from Linux/FreeBSD community, nor worrying about hurting the ‘business interest’ of LUGs. Beside, you can always make you and other Netizen’s contribution acknowledged by using one of the donzes license from Common Creative. How would such a software be qualitatively poorer than those who made by patented technologies, so to warrant HKSAR to choose Microsoft instead of FOSS alternative?

It is ridiculous and extremely backward to utilize the legal mechanism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for protect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textbook, since Netwon and Einstein never got a dime from the producers of Physics textbook. It is even worst when the prices of textbook has become prohibitively expansive for some parents in those few years at Hong Kong. In the Age of Information yet we still charge textbook by its content which also freely available in Wikipedia but not charge by its unique method for synthesis and organizing data into useful system of knowledge! What unique value that those textbook publisher produced in the process of making this textbook that no educator could thought of (in terms of teaching method), and what advance and latest knowledge that Netizen has no idea of? When a GPL technology is freely available for HKSAR to take advantage of, why doesn’t HKSAR to make the best out of it? Is that the idea of ‘I will get the job done’ of Donald Duck? Is that such a decision so hard to made, or a non-substainable oligarchies of Hong Kong would always perfer non-substainable policy over people’s long term development?

Living in HKSAR is great for all of us, since the citizen is always lightyear ahead of its Idoitic Government. I wonder if Donald Tseung is still reading ‘Dummy’s Guide to Gove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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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成龍再發音:愛港愛中愛台論

April 30, 2009 at 9:58 am (hong kong) (, , , , , , , , , , , , )

(轉載自: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_30.html)

(為自圓其說而把曲說成直,為一個錯而犯更多的錯,和基督右派明光社及性文化學會無異,不同的只在於後者的回應更長更精密,而成龍就太蠢了!)

「愛港愛台愛中國愛澳門」馮仁昭四圍超:成龍為奴才論狡辯

片段中成龍好似「動 L」上身,動作多多,一開始就講:「清者自清。」可能太緊張,之後「動 L」彈咗句「明者」,要旁人提示係「濁者自濁」,佢先講到落去,

仲 話:「我做任何事情都是沒有目的,只是出自一個心──愛港、愛台、愛中國、愛澳門,因為我們都是中國人,所以不好的我也要去講。最近他們叫我出來解釋,我 覺得這件事情根本不值得我談,有解釋的時間我還不如去幫人,做慈善,解釋是不必要的,這樣做反而會中了他們的計,所以我根本理都不理。」

希特拉做任何事都是沒有目的,亦只是出自一個心-愛德國、愛奧地利、愛日耳曼、愛大德意志,因為佢係大德國日耳曼人,所以「不好」的(例如殺猶太人)佢都要去講。

成龍最不知所謂的就係,明明自己講錯野,明明自己做錯了,卻死不悔改,死不認錯,就和當年的董建華一樣,錯,還要錯到底--衰哂有錯都唔會認,連最基本的自我檢討的能力都沒有。

那 些以成龍冇乜讀過書為理由辯護的--唔該,自此之後,連呢個理由都唔好再拿出來了,成龍示範了,他不只是因為冇讀過書而唔識野講錯野,而係明知講錯野都死 不認錯、死不悔改,那些以「冇讀過書」為由而死撐者,就和葉劉當年侮辱麥當奴待應、的士司機的行為一樣--冇讀過書,就冇是非的分辨能力嗎?唔好再悔辱冇 讀過書的人!

第一,中國電視機會爆炸這個比喻,就是錯得交關--日本的電視機也大量中國製,你要講中國製造耐用性有問題,也不會用爆炸來 比喇,每年有無數的中國電視機,有幾多會爆炸?就算壞,都唔會亂爆!成龍今日仲用緊 CRT 電視咩?乜今日的 LCD 電視都下下會亂爆咩?乜 LCDTV / Pasma 都只得日本牌子係好咩?韓國唔得咩?波蘭製的菲利普唔得咩?

第二,就正如成龍自己所講,中國製產品有問題, 點解有咁規管都有問題?三鹿係成龍口中的小企業咩?成龍作假的最大漏洞就係,明明三鹿等奶粉,全部都係國家免檢,cctv 報導品質有保證的大企業(參見成龍去北韓有關三鹿的鏡頭),偏偏出左事之後,成龍可以把大化小,就和袁木把六四死難者的人數由多變少一樣,係欺騙市民!

第 三,為何國家咁多監管都會出事?香港、台灣比起大陸「更自由」、成龍覺得好亂,咁大陸呢?哪個地方更亂?成龍你叫你個仔返大陸唔要保鑣夜晚出街,你敢唔 敢?香港今時今日搞成咁,係因為你特區政府無能!港英時候卻邊有?成龍的意思,係唔係應該把香港回歸英國呢?東亞病夫論,就係成龍的論據--中國人,就係 全世界的病夫,只有用「非人」的待遇,才可以管治--那麼請把中國變回殖民地吧,讓外國人去管,是否好得多?為何要損害人民利益去交畀共產黨貪污?

用成龍的謬論,我地鬧爆佢,都係因為太愛佢了!明冇?

忍陪了,送成龍去北韓 facebook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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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林忌:痛批成龍打手梁立人

April 29, 2009 at 4:10 pm (hong kong) (, , , , , , , , , )

(轉載自: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_22.html)

(和基督右派的「逆向歧視是同志霸權」說,梁美芬的「言論霸權說」,關啟文的「不容宗教干政就是世俗主義霸權」說,梁燕城的「黃成智用民主黨的招牌去參選卻不可以隨心所欲來投票就代表民主黨不民主說」如出一徹!)

成龍也有言論自由
http://www.wenweipo.com [2009-04-22]

梁立人 資深傳媒人--評:漏左「親共」兩個字

著名藝人成龍在博鰲亞洲論壇語出驚人,他直言「有自由好、還是沒有自由好?真的我現在已經混亂了,太自由了就變成香港,今天這個樣子很亂,而且變成台灣這個樣子也很亂,我慢慢覺得,原來我們中國人需要管的。」

此語一出,引來軒然大波,有傳媒斷章取義,說成龍的說話是奴才言論,更有人聲言要政府取消他的公職和所有頭銜,其實,成龍不過說出他的個人觀點,可惜,這些平時口口聲聲要保護言論自由的人,這時有如失去理性,完全忘記了言論自由這回事了。

回應:真奇怪,成龍發言地在中國,中國是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可是梁立人身在成龍口中「好亂」的香港,卻要為身在「很不亂」的內地發言的成龍,說他應該擁有香港式的言論自由。

更奇怪的是,他下面那段就說,西方國家的自由凌駕於一切--那麼你又要支持成龍有西方式的言論自由,卻又要講西方的言論自由不對,你講乜呀梁立人?你係唔係想同香港人講,成龍就有言論自由,我地就冇?你係唔係想同香港人講,成龍有言論自由就應該,我地有就會亂呀?

我毫無保留的支持成龍的看法,但這並不代表人們會因此失去自由和應有的權利,而只是不能像某些西方國家那樣,將個人自由凌駕於一切,任由他們無法無天,借民主自由為名破壞社會秩序。

比如說,很多人嚮往新加坡井井有序的社會環境,相比之下,香港、台灣確是顯得混亂,這又如何呢?難道那些以自己國家為榮的新加坡人統統是奴才?

回應:咦?原來成龍說中國的電視機會爆炸,就是以國家為榮?原來中國內地的治安、法治、食品安全、民工衝突,全部都比香港同台灣亂?梁立人係唔係神經錯亂呀?原來大大聲說「中國的電視機會爆炸,就係以自己的國家為榮!咁莎朗史東一定以中國為榮了,你地之前鬧佢乜?

難道成龍大哥連這點表達自己觀點的言論自由也沒有?

回應:嘩!大哥呀!梁立人你係佢細佬?我地就一定唔係啦,你做飽佢契弟啦細佬!第一次見人寫政治評論寫到用「大哥」呢個字,超中肯呀細佬!

而事實上中國有十三億人口,文化素養和個人質素參差不齊,若實行西方國家那一套,中國必然會大亂。

回應:奪用梁膠人的邏輯--事實上地球有六十億人口,文化素養和個人質素都參差不齊.若實行西方國家那一套,地球必然大亂!

咦? 點解地球得番北韓、中共呢 d 共產國家,連最基本的民主政制都行唔到呢?點解數來數去,係得新加玻一個國家,勉強算係冇民主卻有經濟成就呢?唔通中國人係唔止係東亞病夫,仲係地球病 夫?好光榮呀!做地球中的渣滓做到好似梁立人咁光榮,真係光榮到喊呀福佳!收皮啦梁立人,我有言論自由叫你收皮呀,叫我林忌大哥啦小爬蟲梁立人!

就是香港和台灣,也並非人人喜歡目前的社會環境,你要從心所欲,我想安份守己;你要胡天胡帝,我想安居樂業;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為什麼成龍直言一句,便會成了奴才言論呢?

回 應:就好似大太監魏忠賢時代的明朝,都並非人人喜歡當時的社會環境,你要從心所欲,我想安份守己;你要胡天胡帝,我想安居樂業;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 獨木橋,為什麼成龍直言一句,便會成了奴才言論呢?當然了,正如你要幫魏忠賢起生祠,叫魏公公做九千歲,唔叫奴才叫乜呢?幫奴才辯護的奴才,就連奴才都不 如了,梁立人--哎,對唔住,叫你梁立蟲先o岩呀小爬蟲!

中國、台灣、香港、新加坡四個華人社會,用梁立人與成龍的講法,都證明左中國人 係冇能力、冇資格去擁有地球的普世價值--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因此,中國人治中國已經被證明為失敗,以成龍、梁立人之流的說法的唯一合理推論,就係 我地應該邀請西方或者日本,來統治中國,只有由外族統治,中國人才可以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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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林忌:中華民國林尚義與假新聞

April 29, 2009 at 3:48 pm (hong kong) (, , , , , , , , , , , )

前 足球名將、資深球評人「阿叔」林尚義逝世,亞視新聞把林尚義當年代表的中華民國隊改為「中華台北」,明明歷史不容篡改, 1958 年參加東京奧運的就是中華民國,1960 年參加羅馬奧運的都是中華民國,可是偏偏亞視和都市日報,都可以改做「中華台北」,就和日本人篡改南京大屠殺的歷史一樣,極度可恥。

可恥的行為,就引發網民的抗議,網民發起聯署,成立組別:「Facebook 組別: 悼念林尚義先生與譴責部份香港傳媒歪曲歷史及封殺中華民國國家名稱」, 網民指出,除亞視新聞及都市日報稱林先生代表中華台北之外,頭條日報把中華民國改為報導代表台灣,大公與星島則迴避不提林尚義代表中華民國參加亞運會與奧 運會足球賽,這些行為,再一次證明香港的傳媒操守已經跌落新低點,連歷史的事實都不能談嗎?聯合國當年的席位,中國是哪一個國家?事實證明,中國人怪別日 本人說大大聲,永遠不檢討自己,錯了也永遠不會澄清道歉,這種作風就是做聲今日傳媒公信力低落的原因,最過癮係,當大家口口聲聲唔信傳媒果時,卻有無數人 仍然人講就信,於是膠到冇朋友。

最近有單巴士司機非禮案真假難分,唔計呢單的話,計下本博客已提過幾次的假新聞,到今日都仲有人信--最 過癮係 facebook group 仍然有個「抗議抗議!!! 聯合國決定於2008廢除繁體中文」的組別,仲有三萬幾位人兄仍然入左呢個組--今年都 2009,呢單被台灣媒體認真討論 N 次,找出所有假消息源頭的假料,到今日都仲有三萬幾人相信,吹咩?人性就係鍾意假野,足以證實點解咁多人鍾意造假--因為當人連分辨真假的能力都冇果時, 點解要畀真野你?

係囉,就正如有位藝人界 A 小姐遺失電話的往事,有些討論區密集出現一些打手,實牙實齒說 A 小姐的男友其實是歌手方力申,證據就是其家姐乃該案的陪審員,傳到好多個網都亂傳,事實上該法庭根本就冇陪審團,事實再次證明,生安白造一味靠砌,就係有 市場,因此記者的害群之馬屈得就屈,砌得就砌,你又奈得佢咩何?

林忌每次去外國旅行,最感動的就係飲食的分別--無論歐洲抑或日本的生 果、蔬菜、肉類,和香港的味道都差天共地!點解大家都係同一隻生果,味道會差咁多呢?點解外國食的生果,先好似林忌細個果時食的生果味道呢?點解明明在香 港畀貴價,都買唔到呢 d 質素的貨呢?就正如同樣係大型的連鎖時裝店,點解在外國的分行,居然賣的貨選擇多好多、靚好多呢?原因?就係在外國試下賣次貨,人地分得出,衰野自然冇人 要;但我地偉大膠港呢?明明係爛野,明明係假新聞的偽中立左報,都可以照扮係知識分子讀物,照扮係「中立」、「中肯」,由飲食到知識,假野真野都冇幾多人 分得出,好自然,假貨必然多於真貨,因為賣假野成本低得多也。

觸景傷情,有位新認識不久的網友,向林忌查詢一篇 2007 年 6 月 19 日蘋果李八方的報導, 向林忌求證真假。首先要聲明,李八方是一個筆名,很多筆名都由分別不同的人所寫,但人性就是傾向相信,有一個名,就只有一個人;李八方這個筆名也轉了很多 手了,所以唔好怪佢;事過境遷,有好多野事後睇番得啖笑,但既然網友問到,事實就是事實,泛民支持者如果不自掃門前的荒謬,又如何理直氣壯去指責別人呢? 雖然有些但求搞笑但錯到出奇的資料我都廢時應,但事關蘋果我當然愛之深恨之切,為此再次澄清。

『林忌仲做埋混音技工,手握每把聲o既生殺大權,可以決定邊個有得solo,邊個冇得出聲...

林忌接受訪問觸動情緒

八 方本住佢話新聞人「一落千丈」o既求真精神,想問林忌發生乜事?但佢家下身處歐洲冇直接回應,八方惟有向相關人士埋手,結果陳淑莊親口證實真係有錄音,林 子健亦係。不過據超級知情人事講,有人不滿壹仔篇訪問提及「發神經」三個字,所以有D情緒波動,於是將陳淑莊同林子健o既獨唱部份kill左,改為 mixo係大合唱副歌度。但黎老闆就真係冇同林忌o也過飯。
過o左幾日,林忌o係自己個blog又彈弓口話《福佳》真係有「第二版」,但就企硬唔用「7.1版」字眼喎,呢鋪真係唔知邊個發神經咯。』

1. 當時的林忌的確如文章所說而身在歐洲,可是卻絕非沒法直接回應,2007 年的手提網絡,邊個冇漫遊?何況林忌仲 check 得到 email?
2. 「林忌仲做埋混音技工…手握每把聲o既生殺大權,可以決定邊個有得solo,邊個冇得出聲...」

如果林忌身在歐洲,又點樣幫林子健同陳淑莊錄音呢?好奇怪的,就係有人相信林忌既可以做混音,但又可以當時身在歐洲,點解會咁奇怪呢?

事 實就係,早在林忌去歐洲之前,福佳二首歌早就錄好左,錄好的版本就係冇林子健,亦冇陳淑莊 Tanya,為何呢?因為林子健先生與 Tanya 的歌藝,都絕對唔係可以錄音的歌手材料,如果歌星都要在錄音室錄幾日,普通人仲想扮聲,大家覺得要錄幾多日呢?如果咁易錄,我諗果幾位走音歌王歌后的背後 音樂人,都唔使咁辛苦啦係唔係?點解要搵自己笨,一個字一個字咁錄呢?

聽下一般 Youtube 的創作,大家應該 feel 到網絡影片錄音的極限--就算係天才,d 音都一樣要執過先可以有唱片、類唱片的質素,何況係天才的相反的地才,又或者連地才都唔係?Freeman 係 MV 之神,但佢唔係音樂人,係 Freeman 幫林子健同 Tanya 錄音的--因為唔似其他人,網友可以自己在家都錄到,佢地做唔到;錄係錄左,但呢 d 錄音根本冇法 mix 得落《福佳二》度--不妨比較下各福佳影音系列的錄音、以及精采如 Youtube「吃了 x 的女孩」的「傅碌」的錄音,再比較下如林子健唱歌的錄音,其實答案好清楚,大家都應該聽得出;又或者,記者叫當事人唱幾句,至多搵個音樂人聽下出唔出到 歌,都答到你啦。

問題就係呢位超級知情人士的料根本就係流料,「大合唱」部份任何一個人走音,都會影響成段歌,因為唔和諧的部份會立即現 形。由始至終的事實就係,兩位當事人的聲從來都冇錄過入去福佳系列,因為 1. 佢地歌藝受先天條件所限 2. 在先天條件的限制之下,必須以專業錄音室作長時間的錄音,一個字一個字咁錄 3. 即使一個音一個音錄完,都仲要有位音樂人全職咁一個字一個字咁慢慢執幾日,但問題係,被報導話係「操生殺大權」、「負責混音」的林忌,又過左去歐洲遊埠, 你話邊有可能做得到呢?定係其實應該掉轉來作,例如,林忌應該撕爛張機票,而為左呢兩位政治人物的錄音而留低「負責混音」,置家人於不顧呢?

係囉,點解林忌澄清左 N 次,到今日都仲有人問我?就係有人鍾意老作,正如果三萬人繼續熱愛 2008 年聯合國廢除繁體中文一樣,你冇法子,我都冇法子,講多只有哂 Gas….

寫 番出來,唔係想怪任何人,只係希望大家對香港的傳媒有多些理解--就好似上面改做中華台北的茂利,隨時就係咁樣的一回事,就好似莎朗史東字幕事件,就好似 天文台把庫頁島改稱為俄國的薩哈林島,甚至有一日,可能有條茂利把釣魚台改稱為尖閣諸島一樣,香港的傳媒就係出現左呢 d 吹唔脹的問題,還是那句:有權、有名、有地位的人玩哂--因為只有佢地,才或者有足夠的力量,迫做錯事的人澄清,迫搞錯野的人道歉,而且仲未計,別有用心 的人地有心造你,有心玩你,有背後無窮的大勢力去抹黑你。

各位讀者,香港地就係咁悲哀,網友請不要對現實有任何的幻想,唉!

伸延閱讀:
應公開受害人資料嗎?<- 方力申由冇到有被人屈經過
差不多先生的假新聞<- 2008 年聯合國廢除繁體中文假新聞
傳媒大覆沒<--連南華早報都走去報 2008 年聯合國廢除繁體中文的假新聞
地震不在日本國<-傳媒把俄羅斯的地震,當成是日本,同日本的右翼勢力合流,吹脹
庫頁島變了薩哈林島<-香港天文台出賣國土,以侵略者的稱號來稱呼國土
探針:做人不要太 CEN<-有線娛樂新聞台把莎朗史東的言論加鹽加醋,對比傳媒對成龍卻粒聲唔出的表現,大開眼界
何可欣一年長大三歲?<- 唔使講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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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探針:奧巴馬的「百日維新」

April 29, 2009 at 3:21 pm (Politics) (, , , , , , , , , , , , , )

(轉載自: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_php /art_main.php?iss_id=20090429&sec_id=4104&subsec_id=15337&art_id=12695561&cat_id=6939156&coln_id=60)
(美國的國庫被基督右派布殊官商勾結得七零八落,公信力盡失,奧巴馬不是沒有能力力挽狂瀾,只是美國內傷未好,頑固的右派仍未知傷了國本,外患又至,往日光輝一去不返,正好促成中共的自爆以謝天下,人類進入新紀元!)

今天是奧巴馬上台執政一百天的日子。他的新聞秘書前幾天已開始為這個日子降溫,指第一百天跟第九十九天或一百零一天沒有分別,奧巴馬仍然會努力處理各方面的工作。
為 上任一百天的總統算一算賬不是太老的傳統,其實是從小羅斯福總統(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開始的。在他以前的總統基本上都傾向跟隨前人的先例,既不搞大動作,也不會隨便擴大聯邦政府的權力。很多總統即使上任一千日民眾也不 會看到有甚麼明顯的改變或完成了甚麼計劃。
小羅斯福可不同。他上任時碰上美國立國以來最大的經濟、社會危機,碰上大蕭條,不搞大動作,不動大手術根本扭轉不了頹勢。所以小羅斯福及他的團隊一踏入白宮便開始推動各項「新政」( New Deal),引入大量擴大政府權力,加強監管銀行,改變社會政策的措施及法案。
從 一九三三年三月四日小羅斯福宣誓就任後到六月上任一百天時,他向國會發出了十五個重要訊息,促成國會通過了十五項重要法案包括保障銀行存款及分拆一般銀行 與投資銀行的 Glass-Steagall Banking Act,發表了十次重要演講,每星期召開記者會及內閣會議……。更重要還不是政策或法案的數量,而是它們的長遠及革命性影響。簡單來說,小羅斯福上任一百 天就改寫了美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改變了聯邦政府的角色,大幅提升了人民對政府的期望。借用英國名相邱吉爾的說法:「羅斯福的變革就像哥倫布當年的 探險旅程那樣大膽及充滿不確定性,他的成就也許可以同樣跟發現新大陸相比擬。」” Roosevelt is an explorer who has embarked on a voyage as uncertain as that of Columbus, and upon a quest which might conceivably be as important as the discovery of the New World.”
奧巴馬面對的同樣是重大的經濟危機,但他上任一百天以來主要是跟前布殊政府劃清界線,改變布殊政府的政策路線,他的五大政綱:加強監管華爾街、教育改革、發展取代石油的新能源、全民健保及減少財赤幾乎連影兒也沒有,不要說提出或通過法案。
相比之下,奧巴馬政府的「百日維新」着實沒有太多看頭,難怪他的新聞秘書也不想多提。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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